青教试〔2012〕52号
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认真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宣传咨询工作的通知
各州(地、市)、县(区)招考办公室:
为确保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为考生和家长提供服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人性化服务的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做好对招生录取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原则、程序、志愿填报、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等有关考生关注的热点问题;艺术、体育、公安、司法、军事院校招生规定和程序;近几年招生录取改革的内容;各批次录取时间、复征志愿、专科实行平行志愿;如何填报志愿,信访渠道、“绿色通道”入学政策、档案自带;谨防招生诈骗等考生关注事宜的宣传咨询。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6月26日至7月9日。
第二阶段:招生录取期间。
三、具体要求:
各级招生办要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抽调得力的人员,认真组织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宣传咨询工作。要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现场咨询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在活动中,要做到接待热情,听取咨询要耐心,回答问题要准确,要把招生考试的各项政策原原本本向前来咨询的考生及考生家长进行解释,使宣传咨询活动收到实效,尤其是要做好学校填报志愿指导的组织工作。重点抓好学校及班主任和教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人性化服务理念,为考生填报志愿指导提供有效的服务,让考生满意、让考生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
有关咨询工作情况及时报省招办宣传科(自动传真:0971—6304877)。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招生录取 宣传咨询 通知
抄报:省政府高云龙副省长、吴庆生副秘书长,省教育厅燕海茂书记、王绚厅长、赵海平副厅长,省招委各委员。
抄送:省属高校招生办,中心主任、副主任,各处、科。
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2年6月14日印发
签发领导:王录伟 校对:王正林 打印:荀宝华 共印70份